“你们公司的工商档案显示,你们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挂靠服务,” 周万全立刻反驳,“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是你们公司,赵磊驾驶该车从事货物运输,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挂靠关系的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空口无凭,” 通达公司的律师说,“原告没有提供挂靠合同,就不能证明挂靠关系的存在。我们公司保留车辆所有权,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不是真正的挂靠。”
“被告通达公司,” 审判长问道,“原告主张你们之间存在挂靠关系,并申请法院责令你们提供挂靠合同,你们是否持有该合同?”
通达公司的律师犹豫了一下,说:“我们公司确实没有与赵磊签订书面的挂靠合同,因此无法提供。”
“这就奇怪了,” 周万全抓住机会,“一个以货物运输挂靠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却声称与登记在其名下的货车司机没有签订挂靠合同,这符合常理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而拒不提供,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因此,我们请求法院推定原告关于挂靠关系的主张成立,判决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审判长点点头,没有当场表态,而是继续询问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愿意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依法理赔,但需要法院核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对于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因为尚未发生,不予认可。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着挂靠关系是否成立、赔偿项目和数额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周万全引经据典,从法律规定、行业惯例、证据推定等多个角度,论证通达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言辞犀利,逻辑严密。
通达公司的律师则反复强调没有书面挂靠合同,不应承担责任,同时对原告的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认为证据不足。
赵磊的律师则强调赵磊的困难,希望能减轻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的律师则专注于保险理赔的范围和标准,与原告律师就具体数额进行辩论。
刘桂兰坐在原告席上,紧张地听着双方的辩论,手心都捏出了汗。周万发坐在她旁边,不时地给她递去一个安慰的眼神。
方梅在旁听席上快速记录着,她被法庭上激烈的交锋和严谨的法律论证所吸引,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的复杂性和严肃性。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走出法院,刘桂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结果还未可知,但她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
“周老,您刚才在法庭上说得真好,” 刘桂兰感激地说,“通达公司的律师被您问得哑口无言。”
周万全笑了笑:“这是我应该做的。现在就等法院判决了,我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戴世龙也说:“是啊,虽然通达公司耍赖,但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胜诉的把握很大。”
赵磊走到刘桂兰面前,羞愧地说:“刘大姐,对不起,给您添了这么多麻烦。等法院判决下来,我一定想办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