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看见你这小人得志的模样就烦!”白秀珠没好气地抓起一个枕头砸了过去,但嘴角却忍不住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意。
“得咧,那老公我走了,你们想我哦!”金燕西灵巧地侧身躲过枕头,脸上挂着志得意满的笑容,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卧室,那背影轻快得像一只即将出笼的鸟儿。
“秀珠姐,”小怜望着他的背影,幽幽地叹了口气,眼中满是后知后觉的迷惘,“我怎么越来越感觉,我们好像都嫁错人了?”
白秀珠抚摸着自己尚且平坦的小腹,眼神复杂地望着窗外,轻声附和:“同感!唉,我们终究还是被燕西那副英俊的皮囊给骗了,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而此时的金燕西,早已将两位妻子的“控诉”抛之脑后。他坐进那辆锃亮的福特轿车,对司机只说了一个地址,车子便如离弦之箭,向着城西那所着名的女子师范学校疾驰而去。
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金燕西的指尖有节奏地敲击着车窗,眼中闪烁着猎人发现猎物般的光芒。他摸着光滑的下巴,心中暗自盘算:“按原来的轨迹,还有六七个月才能在诗会上偶遇冷清秋。不过现在……既然老天给了我提前离家的机会,那我们的缘分,自然也要提前上演了。清秋,我的清秋,你很快就能成为我的女人了。”
然而,此刻距离女校放学还有一个多时辰。他不愿在校门口干等,那太失身份。于是,他让司机将车停在离女校不远、却又不失格调的“夜巴黎”舞厅后门。
舞厅里,爵士乐慵懒而暧昧。金燕西选了个僻静的卡座,要了一杯威士忌和几份精致的法式点心。他并没有去看舞池里摇曳的身姿,只是偶尔呷一口酒,目光却始终飘向窗外,思绪早已飞到了那片充满书卷气的净土。时间,在他的耐心等待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当时钟的指针指向下午四点,金燕西整理了一下笔挺的西装领带,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个自认为最迷人的微笑,然后迈着从容的步伐,走出了舞厅,来到了女校对面的一棵梧桐树下,静静等待着。
十分钟后,清脆的放学铃声响起。校门缓缓打开,一群群穿着统一蓝衫黑裤的女学生如归巢的鸟雀般涌出,叽叽喳喳的笑声为这条安静的街道注入了青春的活力。金燕西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在人群中仔细搜寻着,生怕错过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身影。
终于,他看到了。
在喧闹的人群中,她显得如此与众不同。她梳着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随着步伐轻轻晃动。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短衫和黑色直筒长裤,衬得她身姿清瘦挺拔。她没有像其他女孩一样结伴嬉笑,只是独自一人,怀里抱着几本书,安静地走着。她的面庞清秀绝伦,未施粉黛,却比任何浓妆艳抹的女子都要动人,那份遗世独立的清冷气质,仿佛自带光芒,瞬间攫住了金燕西所有的心神。
金燕西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狂跳,快步上前,恰到好处地拦在她面前,用他自认为最温文尔雅的声线开口:“清秋同学,你好。”
冷清秋停下脚步,抬起头。那是一双清澈如秋水的眼眸,带着一丝被打扰的疏离和警惕。她打量着眼前这个西装革履、气质不凡的男人,平静地开口:“你是?我好像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