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澈挑眉,“怕什么?脚也害羞?”
宋云初解释,“走一天了,脚有味。”
他们还没熟悉到那种程度。
“什么味?”
陆云澈抓着脚脖子,还要闻。
艾玛!
宋云初吓的急忙把这只脚拽回来,藏起来。
“你怎么什么都好奇,脚丫子能有什么好味?”
就是不臭也是酸的。
“扭扭捏捏。”
陆云澈最后还是把鞋给她脱了,站起来说。
“夫妻不用那么生疏,晚上我做饭,你休息吧。”
宋云初惊讶,“你会吗?今天晚上炖鸡吃。”
陆云澈有办法。
“我做前期工作,你在旁边告诉我怎么做。”
他当了八年兵,也吃了八年部队食堂的饭,回家也是吃现成的。
从未下过厨。
虽然带兵打仗,野外埋伏,还有野外拉练。
但都是极限生存,只要饿不死,保持战斗力就行,对食物质量没有要求。
他做饭能吃,但不好吃,比较之下,宋云初做的就是厨师级别了。
嗯?
宋云初微一拧眉,陆云澈的意思是,他当随二?
也行。
因为炖鸡前期工作很繁琐,时间很长。
她腿上有伤,确实不方便。
“好吧。”
宋云初点头,“那你先烧点热水,把野鸡烫了,毛褪了,最好褪干净点哈。”
她同意这么安排。
陆云澈问她,“褪一只野鸡,还是两只?”
“两只野鸡都褪了吧,放不住。”
宋云初买三只野鸡,本来也是要一起炖的。
炖熟了。
她还想送翠花嫂子一碗,邻里邻居的,好好相处。
唉!
但是现在少了一只。
“好,我去点火烧水。”陆云澈转身出去了。
宋云初在他身后说,“我还买干肉蘑了,先用热水泡一泡。”
她要吃小野鸡炖蘑菇,这是一道名菜。
“好。”
陆云澈答应着去厨房,把地上的野鸡和蘑菇捡起来放在案板上。
他干活的时候心情有些波动。
因为他爸陆建国曾经说过一句话。
男人的手生来就是拿枪的,不是拿厨房里锅锅铲铲的。
他爸虽然跟妈妈感情很好,但从来不下厨房。
他的朋友吕枫杨的观点也是,男子是干事业的,女人是白天在家里操持家务,洗衣做饭,养孩子,晚上伺候男人。
各有分工。
不能混淆。
陆云澈也从没想到有一天会主动下厨房,干这些琐碎家务。
但他不能看着宋云初拖着一条伤腿在厨房里忙碌。
不忍心。
……
宋云初虽然在床上躺着呢,脑子也没闲着,静静的想心事。
这只野鸡如果被邻居小女孩偷走了,肯定是要吃的吧?
如果不吃,偷鸡就变的没有意义了。
怎么吃呢?
宋云初认为只有两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