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誉赌气搁下碗筷,就看她吃东西。
刚出锅的炸糕香甜酥脆,没几口就吃完了。阳春晓指指他面前那盘肉包子:“你还吃吗?”
“我饱了。”
冷誉主动把那盘子往她面前一推,乐得做个顺水人情。阳春晓也不跟他客气,直接用手抓起一个来就咬。
冷誉不觉好笑,仿佛看到‘大家闺秀’四个字在她身后碎了一地。上次见面的时候明明还很是斯文秀气啊!这画风怎么说崩就崩?而且,你能想象一个小姑娘居然能有这么大饭量?转眼间四个包子全都吃了喂?
阳春晓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没有半点‘大小姐’包袱;倒是他自己,虽说打扮得跟个普通平民一样,却愣是把那碗粳米粥给喝出一副高攀不起的气派。
冷誉不禁陷入反思——大概是我错了?如果我方才像她这样子吃饭,是不是就不会被轻易认出来了?诶呀,失策……
两人各怀心事,都没有说话。
终于,她吃饱了——
“行了,说正事。”
“哎!您说。”
冷誉立刻洗耳恭听。耐着性子等了半天,总算等到这句了。
“首先,你这身行头没毛病。这副打扮出现在这条街上,合情合理完全没有问题。”阳春晓指了指他这身朴素的粗棉布蓝袄小褂,说道:“但是穿这个出来的人,是绝对不会外头再套件狐裘斗篷的。”
阳春晓瞥了一眼他脱下来放在一旁长凳上的斗篷,说道:“你这身衣裳的原主儿肯定买不起那么好的皮草!所以,这两样东西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就很是奇怪。”
……大意了。
“而且,在这条街上吃早点的人,通常都是赶着上工或者出门办事的。像您这么四平八稳摆上一桌子早点细嚼慢咽的嘛……也不是没有!比如住在这附近的闲散人,倒也说得过去。但是那样的话,遇到街坊四邻总得跟人打招呼的,而不会像你这样只管埋头吃饭。”
冷誉扁扁嘴,服气地点点头。
“还有,经常在路边摊吃早点的人,通常是吃多少点多少,不够了再加,而不是一下子点这么多——这不是讲排场的地方,因为吃不完就凉啦。”
阳春晓叹了口气:“你身上的破绽实在太多了……算了,还是不打击你了。”
冷誉艰难地咽了咽,莫名就有种劫后余生的侥幸。
“方才我见到你的马车过来,分明就只扫了一眼——这就认出我来了?”冷誉问道:“眼光这么毒,是有什么诀窍吧?”
冷誉并不是头一个提出这问题的。
若是以往,她通常会用‘我能掐会算呀’‘我火眼金睛呀’甚至‘我开了天眼呀’之类敷衍的话糊弄过去,但这次阳春晓一反常态——大概因为冷誉曾登门求教,又或是他态度十分诚恳?
就见她笑眯眯地开口说道:“诀窍算不上,方法确是有的。”
阳春晓不紧不慢道:“想要从茫茫人海当中找出一个特定的人来,普通人一般只注重外在特征,比如穿着打扮、高矮胖瘦或者五官样貌,再去一一比对。这法子比较慢,也容易出错,而我用的方法是‘找不同’。”
真是闻所未闻。
冷誉眨眨眼:“可是街上的人,每一个都是不同的啊!”
“因为你看到的‘不同’,并非真正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