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却冷笑道:“锦衣卫能靠得住?那猪都会上树了!”
“宋千户是天香楼阮轻烟的相好,这趟差使,他一定会尽心竭力。”红隼表情认真道:“你可以信任他。”
“好吧,就信你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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鹞子岭上有条官栈道,是当初打仗时为了运输军需而专门修建的。
由于这一带地形复杂、地势险要,不便于维护,战事结束后不久便被弃之不用,后来就全让土匪给占据了。
那匪首跟景南风一同上了马车,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缓缓驶进了方圆四百里的鹞子岭土匪窝。
阳春晓悄悄把金印藏进了马车底部的暗格里,这才放心地坐回去,把怀里的包袱也放到了一边。
冷誉仍是一脸凝重,似是在想心事。
经过方才一战,阳春晓觉得原来这位贵公子还是颇有些真本事的,尤其他身上那股英雄胆气,确是文弱书生所不具备的。
“没想到,你这把刀还挺厉害的嘛。”阳春晓不由略带崇拜道。
“这个啊。”
冷誉以为她对刀有兴趣,便将佩刀解下来递到她面前。
那黑色的刀鞘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十分朴素,没有任何花纹或者宝石点缀,谁能想到它竟是把吹毛利刃的绝世神兵呢?
阳春晓对刀的了解,仅限于现场推演时推定凶器。
她一直觉得刑部库房里所有的刀剑都是一样的,只有大小形状的区别而已;没想到,原来刀与刀之间的锻造工艺和材料优劣居然会相差这么多?
即使是外行,她也能看出冷誉手中这把应该算是件极品——‘削铁如泥’,原来也并不是种修辞,而是种非常客观的描述。
她双手捧着刀端详一阵便又还给他,笑道:“好重,我可使不了这个!……世人皆说宝剑赠英雄,果然是有些道理的。”
“我也不算什么英雄。……方才那种情况,但凡有点血性的男儿都会出手吧?”
“不,倘若是柳絮拿着它,也不过是个高级点的烧火棍罢了。”
阳春晓叹了口气,又想起那匪首看到这刀时竟也是十分艳羡,便问:“它是不是颇有些来历?听说,古代的名刀名剑都会像人一样再取个名字的?”
冷誉憨憨一笑,摇头道:“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名堂。我们冷家世代习武,族中有个传统:凡男孩成年礼时,长辈便会挑件上好的刀剑相赠。这是我十八岁那年大伯送的,据说是番邦进贡来的,虽说不什么出名的宝贝,但也值不少金子。”
听他的语气并没有夸耀的意思,只是‘值不少金子’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那起码得是价值千两万两金子了吧?
——啧,也许‘有钱’这种优点,确实可以弥补很多不足。
阳春晓突然想起他赠予自己的那把匕首,倒是跟这刀有几分相像!她伸手从靴筒里抽出来,皱眉道:“那,这个是不是也挺贵重的?……刑部是有清规戒律的,这我可不敢乱收。”
他却笑道:“你怎么突然就这般小家子气起来?冷氏族中男孩成年时便会得到一把好刀,女孩则得到一把像这样的匕首,并且一辈子都会随身带着它。即使在出阁之后,夜里睡觉时也要将它藏在枕下。”
“这是为何?我只听过给金给玉给首饰的——给匕首?这是个什么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