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晓现在走路都还像是踩在棉花上样,脚踝酸酸的,像在醋缸里泡了一夜。
以前她从没觉得,原来脚能踩在真实的地面上是这么令人感觉踏实的事情!到底是谁一定要把栈道修在悬崖上呢?!简直反人类嘛!
连她自己也想不明白——我堂堂刑部女判官阳春晓,多么凶神恶煞的恶徒没见过?怎样可怕的事都吓不倒我,却居然会因为恐高而吓得不能动弹?这合理吗?
突然就很气愤,莫名的气愤。
见她板着脸孔,走路不太稳却也不要人扶,冷誉只得在后面默默跟着。
“你最好管好你的嘴!”阳春晓咬牙威胁道:“别逼我杀人灭口!”
“好。”
冷誉把脸转向别处,生怕一旦笑出声来她就会当场炸毛翻脸。
这匪首老六还真是把这顿饭当成件大事来安排。
此时整个山寨都忙碌起来,杀鸡的杀鸡、宰羊的宰羊,还特意搬来了几坛珍藏多年的老酒;院子里架起柴火堆来烤全羊,不一会儿,香味就飘得整个山头都能闻得见。
阳春晓坐在聚义厅旁边的窑洞门口,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地忙个不停,心里盘算着要想个什么法子让景南风改主意、绕开鹞子岭上可怕的栈道。
“要不,待会儿我去说?”
沉默半天的冷誉突然开口道:“我就说我恐高,请她务必体谅我一下,实在不行就两辆车分开走。”
阳春晓仰起脸看看他,摇头道:“她又不赶时间!难得在这里遇到老六,无非就是想让他送咱们一程、顺便叙叙旧,你这个理由根本说服不了她。”
“那怎么办呢?”
冷誉两眼望天:“前面起码还有百十里这样的路呢,你能挺得住吗?”
什么?百、十、里?!
崩溃。
“不过,虽然我不太信得过这些土匪,但我也觉得这条栈道是最安全的路线。”冷誉说道:“临行前郡主反复嘱咐我,说咱们这一路上可能会遇到有人来捣乱,大同府那边也说不定已经得着消息、早派了人来埋伏咱们呢!如今咱们借道鹞子岭,让他们始料未及,说不定正好避开了埋伏呢?”
“也说不定咱们的马车翻进山沟里、压根儿到不了大同府了呢?”
“喛,别这么悲观。”
冷誉忍不住笑道:“这栈道在咱们看来很是危险,对土匪来说可是轻车熟路呢!”
“我突然想起来,说好的锦衣卫也不知道死哪去了呢?”阳春晓恨恨道:“好样的暗中保护!这都完全暗得看不到人影了呢。”
冷誉大笑道:“你不提,我倒忘了还有这回事!”
“唉,烦死了。”
阳春晓赌气地站起身,烦躁地一脚踢开旁边的空竹筐,忿忿地朝最边上的窑洞里走去。
倒是少见她有这么懊恼的时候!冷誉一边笑一边跟了上来。
外头忙得热火朝天,而这间窑洞却是冷冷清清没有半个人影。瞧这屋里乱七八糟堆了满地的东西,猜想着大概是间库房?
阳春晓倒背着双手,在里头转了一圈,目光却落在一个灰色的布包袱上。
虽然土匪是个无本钱的买卖,但终究不是个旱涝保收的行当。一年到头,能赶上像年底这样大赚特赚的机会可是不多。
在他们的仓库里,堆的大都是些不太容易变成现钱、但扔了又觉得可惜的东西,就说是一堆破烂也不过分。
这窑洞里靠墙根放着两口旧木箱子,上头堆着颜色不一的几个布包袱,有的打开着,露出几件半旧的棉布衣裳;还有几件破皮袄,脏兮兮的,八成是最近劫道时抢来的行李。
阳春晓一下子就注意到那个灰色的包袱皮。她见张冲穿过那个颜色的衣裳,而且新旧程度也跟这包袱差不多——两块相同的布料,即使出于同一架织机、同一个染坊,经过不同人、不同场景的使用,磨损和褪色程度也会不同。
这是她长久以来养成的职业习惯:在审讯或者观察嫌疑人时,会有意识地记忆对方身上所有的细节和特征,比如习惯动作,穿着打扮以及身上的气味。
她走上前去,拿过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没错,是张冲的东西。
只是没想到,天底下竟还有这么巧的事?
当初沈敬说过,张冲刚一进城便被他拿住了,身上干干净净,既无行李也无腰牌之类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原以为是他们办事谨慎多加了小心,却没想到竟是在路上被土匪给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