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老板显得有些为难。
他自认阅人无数,什么样古怪乖戾的没见过?唯独真就没遇到过阳春晓这样的:金主爸爸、霸总少东家、高干子弟、高官、刑侦专家——
身份过于复杂,而秦总兵也是万万惹不起的人物。他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应对,思忖再三,才开口说道:
“秦总兵曾说‘唯软弱无能的男子才会偏好年幼无知的少女’,我等生意人不过也是投其所好罢了。”
总算听到一句有用的。
阳春晓瞥了一眼桌上精致的各式糕饼,觉察他的小心思,不由笑道:“那他的爱好还真是挺特别啊。”
他接着说道:“小姐若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便是。底下人若有言语失当、不会办事的,您也尽可以告诉我,定会给小姐一个满意的答复。”
真是无比官方的答复。
阳春晓原是想再套他的话,此时却兴趣索然,摆手道:“你忙去吧,这里不用你了。”
胡老板如获大赦,拱手告退。
他前脚刚走,边上的柳絮立马伸手抓过块点心塞进嘴里,一看就是惦记老半天了。
阳春晓这才注意到众人还都站着,便招呼道:
“都坐下一起吃吧。”
众人围坐在小桌旁,显得有些挤,但席间氛围却比刚才轻松多了。
阳春晓心里惦记着案子,再次望向楼下的秦孝安:左拥右抱皆是三十岁上下的中年妇人,正是得意得很——倒是很符合姜春华对他的描述。
只是,口味挺重啊。
然而比起京中专爱豢养小姑娘的老色鬼,这秦孝安倒是令她高看一眼:
“喜欢熟女,说明此人阅历丰富且十分自信,还颇有些手段。”
“那确实。”
景南风笑眯眯地接了一句:“那可是秦孝安啊。”
听出话里有话,阳春晓问:“你认得他?”
“毕竟在西北这么多年,多少知道一些吧。”
她说得很是谦虚,阳春晓猛然想起来:对哦!瑛姐当年在陆昭麾下效力,还曾与大同军并肩作战呢!
秦孝安是宁王府旧部。
当年大同府城破、宁王战死,秦孝安收拾残兵与陆昭合兵一处,不到三日便收复大同,不知从鞑靼铁蹄下救回多少无辜百姓?确实称得上是位英雄。
只是从此之后他便率神威营固守大同,加强城防,却从不肯主动出击破敌。
后来朝廷派魏登带兵来援大同。他的神机营装备精良,擅用火器,还带来了射程较远、威力更大的红夷大炮,但由于机动性差,多用于加固城防。尤其在首次与鞑靼交战失利后,他就跟秦孝安一样选择坚壁清野之策,以守为主。
但主战的陆昭认为,如果想要彻底击破敌军、解大同之围,就必须要主动出击。于是他组建天机营培养斥候,还征召附近土匪、农民、牧民甚至降兵和游牧部落的雇佣军加入麾下共同御敌。
然而这些人鱼龙混杂,在城中时常骚扰百姓,与友军也是磨擦不断,陆昭只得将军队带出大同府,驻扎在城外。
秦孝安虽然看不起杂牌军,但敬佩陆昭的雄心壮志,时常以粮草军械相助,倒是比补给充足却一毛不拔的魏登好太多了。
总体说来,景南风对他的评价还不错。
“看到他拇指的兽骨扳指么?”
景南风指指秦孝安说道:“他臂力惊人,擅使硬弓,精于骑射;同时也善步战,擅使重兵斩马刀,人称‘秦老虎’——”说着她看看牡丹:“跟你一样,也是员猛将。”
“难怪!”
牡丹恍然大悟道:“下午在街上遇见时,他在马上盯着我瞅了老半天,却又不像是准备动手的架势!原来他也使斩马刀的。”
阳春晓笑眯眯道:“我的计划原是想安排景南风跟秦总兵碰个杯,如今看来,牡丹倒是更加合适的人选了。”
景南风闻言连忙摆手道:“我可不成!秦孝安向来瞧不起土匪,而且他可能还记得我!到时候防我跟防贼似的,这事肯定成不了。”
“我也不成啊!”
牡丹摇头道:“搞情报的事红隼在行,我可干不来!当初老怪就是嫌我嘴笨才把我发配到神风营抡大刀的嘛!……不成不成,你找别人!”
哪还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