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城是无主之地,起初就是个流寇聚集的地方。
西北戈壁再往北,是辽阔的蒙古草原。那里不只有强大的鞑靼,还有瓦剌、兀良哈三卫等众多分散的游牧部落,这其中也有想与我朝交好保持贸易关系的。
然而战火一起,谁都不得安宁。
逃兵,土匪,流民,消极避战的人无处躲藏,最终来到这里。
这座孤城无险可守,常年风沙肆虐,像沙漠一样昼夜温差大,一天之内便犹如四季轮换;而且物资极度匮乏,只有最顽强的人才能生存下来。他们不得不修建地下掩体做栖身之用——当年,那座金矿就是这样被发现的。
陆昭初到此地时正是人困马乏,能找到那个废弃的矿坑纯属偶然。
当时在风城艰难求生的人数过千,完全是无序的弱肉强食,野兽一般的地狱之城——这倒是很符合老怪的胃口,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老怪这个人,对于看似无序的丛林法则有种特别的偏好。
陆昭的轻骑在此地进行短暂休整后,只留给他三十几个人便继续向西北行进了;而等他再次返回风城时,见到的是三百多个经历重重生死考验、完全被**成听话软柿子的安顺良民,其余的皆已死走逃亡不知所踪。
时至今日,风城也只留下十来个管事的维持金矿的正常运作,七年间从未出过任何状况。
“他们建造了一座地下城,既能避人耳目又可以长期居住。从那之后,只需要定期送去粮米等生活必需的物资,就能换回出产的全部黄金。”
姜春岚说道:“毕竟,在那种地方,黄金就算再贵重也不能当饭吃;而他们既无法逃走,又无处可去,为了活下去就只能乖乖听话干活。日子久了,他们就觉得其实这样也不错。”
阳春晓心里一阵惊叹:老怪对于人性的掌控,简直就像魔鬼一样!这完全就是彻底的驯化吧?
先用雷霆手段暴力打压,筛选出服从性较高的;再把他们的期望值降低到仅仅能维持生命的低水平,然后只要稍微给一点甜头,他们就会卖力干活,毫无怨言。
能想出这种手段的人,如果不是因为战争,那就是他原本即为魔鬼……但毫无疑问,他的手段确实行之有效,用最低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不仅让陆昭实力大增逆风翻盘,甚至还在战后养肥了整个西北军团,使鞑靼起码二十年不敢来犯。
这些都是仅凭借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无法实现的。
姜春岚似乎看出她的纠结,又解释道:“时至今日,我们留在金矿的人只剩下两个,负责维持秩序、分配资源。至于将来朝廷接手之后要如何管理,那就不是我该操心的事了。”
阳春晓立刻意识到她这话的言外之意:“这么说,你是愿意交出金矿的?”
“我可不像秦孝安。”
她笑笑,说道:“他那个人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是拎得清的;但只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如今世道太平了,就开始动起歪脑筋,暗中笼络商会的人净盘算些火中取栗的破事。”
她语气中满是不屑,但没有继续往深处细说,而是话锋一转:“齐家寨能发展到现在的程度,我已经知足了。陆帅与冷夫人的遗愿也皆已达成,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事情进展如此顺利,阳春晓几乎难以置信。
“不过呢。”姜春岚微微一笑,又说道:“打仗这件事,归根结底就是钱——有钱才能有兵有装备,跟谁都能挺着腰子说话。你回京之后,最好还是劝说皇上不可太过削减军费。”
“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