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下了一场大雪。
一天一夜,雪积一尺三寸,万里江河一片白。
衙役并更夫子持锣巡视,号召清雪防火,尤其是烧炭的,要小心炭气。
别的地方还好,巡逻到内城贵人区,连见好几家哭丧的。
开封府拉响警报,冬天死人是要上KPI的,户部都有统计,京城大雪,毙xx人!这要上史书的,必须重视。
几大治安所联合行动,把各家各户的管家召集到一起,给他们普及应用炭火取暖的常识。千万别再死人了,年底评优好几贯钱,你们还是挺到年后再死吧。
雪刚晴,大户人家集体出动,找司马康来谈判。
钱,可以涨;条件也可以谈,但人必须先返岗,否则日子真过不下去了。
行,以三天为限,谈不拢我们还罢工。
在朝廷不管,苏轼不理的情况下,权贵们自己低头了。
司马康代表工会提出新的劳资协议,一共十七款,七十三条。
以后雇主不再能直接雇佣私人,包括但不限于保姆、丫鬟、小厮、厨娘、花匠、马夫等等。要人,找工会,由工会指派专门的行会进行人员推荐面试,双方合意后签署公版合同,明确双方权益。
雇工的基础薪资不得低于标准行情,半年以内雇佣期的算临时工,超过半年的,一年雇佣期起算,不足要补钱。
雇主跟雇工之间属于平等的雇佣关系,雇主不得贬低雇工人格,不得对雇工进行肉体刑罚或者精神侮辱。
关键的一条,雇主不得无故开除或者克扣薪水。
林林种种,一共四页。
签合同,一式三份。雇主、雇工各一份,工会留底一份。
遇到双方分歧或者争执,首先由行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工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还不满意,方可到开封府打官司。
权贵们商量一番,赶紧签字。
至此,大宋打工人的利益,第一次有了明文约束做保障。
总裁宣布第一阶段抗争胜利,敲锣打鼓,燃鞭放炮,好一顿庆祝。只是那些死了人的人家自然不高兴,满脸铁青,恨意滔滔。
打工人返岗,一日间,雪清了大半。炊烟也有了,马车也通了,仿佛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但司马康的推动还没完,现在只是家政类雇工们得到了新合约,商业雇工可还没呢。
商会的力量强大,不说李长安的财经会,就是任何一个小行会,在东京都有行业内绝对的话语权。
大宋的制度会继续演进,到了元朝,会跟阿拉伯地区的酋长制结合,衍生出来承包人制度。
现在这个阶段已经有了雏形,地区行会不但能制定行规,还承担帮朝廷收税、对市场进行调控管理的责任。
学徒、伙计、账房、掌柜,对这些岗位束缚最重的不是朝廷法规,而是行会的行规。
贸然挑战他们,这些人可不如权贵好拿捏。
权贵是被朝廷和文官掰掉了牙齿的老虎,行会这是被朝廷安装了利爪的狐狸。
怎么办,遇事不决问长安。
年底上门不兴空手,他虽然有点小钱,可是补贴给工人的也多,并不甚富余。
看树上柿子还剩了不少,原本是亲爹留着赏景的,他命人搬来梯子摘了两盒,再拿了继父司马光的一册书稿。
登门入府,准大舅哥领一帮人赛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