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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生之耻(2/2)

深渊的不断壮大。

源源不断的魔物,像是荒原上的沙子,好不容易杀掉一批,只不过是一阵风吹过,就又来了一批。

大剑砍的卷刃,疤痕覆盖皮肤,疼痛,鲜血,哀豪,怎么杀都杀不尽。

我太渺小了,敌人太强大了。

不过,我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在火焰中接受死亡,以自己的残躯化为燃烧烈火的柴薪。

死亡像是个摇篮,可以在里面尽情地酣睡。

霍克伍德累了太久,如今终於得到了安眠。

但,

钟声敲响了。

霍克伍德再次甦醒,得到的消息居然是让已经化为柴薪的不死队再次燃烧自己,继续传火。

开什么玩笑啊

洛斯里克圣城那个生来就是薪王的王子,镇守罪业之都具有神灵血统的巨人王,连神明都可以吞噬的幽邃圣者。

这哪一个不是声名赫赫,哪一个不比我们要强

凭什么他们不去传火凭什么就要让我们再次遭受痛苦,我们已经做的够多,到了最后,连死亡的安眠都要从我们手上剥夺吗

没有人想要传火,不死队也不愿意。

听到队长拒绝了传火的使命,霍克伍德鬆了一口气,

是啊,这种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只有傻瓜才会去做。

我们已经燃烧过一次了,凭什么还要再次燃烧,这是要榨乾我们最后的一丝价值吗

如果要毁灭的话,那大家一起毁灭就好了!

正当霍克伍德欣喜的时候,队长的命令却像一道闪电砸碎了他的幻想。

“镇守深渊,不能让它侵蚀世界半步。”

这个傻子!蠢蛋!愚蠢的可怜虫!

收到这个信息的霍克伍德一脸不可置信,就连手上的大剑掉落在地也没有捡起。

他看向身旁的队友,因为在生前的私下聊天里,他们也曾抱怨过,觉得这样的生活太累了。

但,直到队长离开,屋子里都是鸦雀无声。

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他们只是默默的收拾好行李,隨后,跟在了队长的身后。

霍克伍德逃了,那一天,没有一名战友跟隨他。

多可笑啊!

法兰不死队!多可笑啊!

只不是一群凡人日日夜夜的不断磨炼剑术,就妄想能够与那些传说中的神灵比肩

说著什么,要继承【狼骑士阿尔特留斯】的精神,不会让深渊侵蚀的步伐前进半步。

结果呢

一批又一批的战友死亡,换来的却只是在深渊的大门处当个看门狗

这不是傻子是什么

一群傻子!我逃离的选择是对的!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希望了!

霍克伍德逃离了法兰要塞,一路向南,去南方。

最终,他留在了传火祭祀场,这个与火焰关係最为密切的地方,静静等待著那一天的来临。

直到某一天,一名无火的余,推开了祭祀场的大门。

他眼神憎懂,明明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身上的活力却格外充足。

他天真,天真到惹人发笑,说什么要击败所有薪王,完成传火的使命。

哈哈哈哈。

这个傢伙,是真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了吗

难道他不清楚,余烬与薪王之间的差距,简直要比石像鬼和狗的差距还到大吗!

罢了,无论怎么努力,最终都会回到原点,伴隨著火焰熄灭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这才是唯一的结局。

不要挣扎啦,和我一样坐在这里,至少还能清閒一段时间。

一切都没有意义啊.....

就像霍克伍德所想的那样,灰烬一次次在篝火中重生,每一次重生,都代表著经歷过一次死亡。

外面的世界太残酷了,一个小小的余烬,怎么闯的过去。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祭祀场的蜡烛像是永远燃不尽般一直燃烧。

直到某一天,那灰再次回来时,居然將一份薪王的残肢带了回来!

怎么可能!

霍克伍德认识的,那个熟悉的残骸,正是曾经队长的一部分。

那个永远挺直著腰背,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却又格外可靠的男人,终於倒下了吗....

霍克伍德非常惊讶,因为作为曾经不死队的一员,他深知队友的实力,那是在无数个日日夜夜坚持不懈磨礪技艺下蕴育而出的力量。

但即便是拥有这股力量的不死队,最终也败在了灰烬手下吗

但霍克伍德很快就平復了自己的心情。

他安慰自己,【法兰不死队】已经是燃烧过一次的柴薪了,实力大打折扣。更何况长期镇守深渊,一定会遭到对方的侵蚀。

如此下来,灰烬击败不死队,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

毕竟,全盛的法兰不死队集体加起来,才获得了薪王的称號。

他们与那些真正的薪王相比,简直就是地上的石子与天上的群星,是云泥之別!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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