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通鉴?朝政纪》载:“天德年冬,奉天殿早朝,御史周德复举‘德佑三年太上皇蒙尘漠北,谢渊掌兵部而缓于营救’之劾,词连‘私扣赎金、暗通瓦剌’,欲坐实其罪。时石崇倚镇刑司旧党余势,于班中煽惑‘证据皆私造’;李嵩借吏部铨选之权,暗嘱属官附议‘需彻查逾制’,二人相结,欲借朝议搅乱军政,夺谢渊兵权。
渊预筹既久,携四重证据链入殿:一为‘谈判案牍’,含萧栎监国时‘依议推进’之朱批、内阁每日议事纪要,及与瓦剌十七次交涉的手札,每页皆有渊之落款与礼部勘印;二为‘赎金账册’,取户部原件,载二十万两赎金‘国库拨十万、募捐五万、臣府输五万’之明细,附刘焕尚书的批红及瓦剌使者的青铜印回执;三为‘墨痕勘验报告’,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所拟,详注大同密报篡改处的墨色差异(原件松烟墨、篡改处油烟墨)及笔迹比对结果;四为‘律法佐证’,刑部尚书周铁据《大吴律?吏律》《卫律》摘编,明‘私藏信物需辨缘由、玄夜卫记录属职掌’之条,证渊无逾制之嫌。
当庭呈证时,张启持放大镜、墨色卡逐一核验密报,指证篡改痕迹;周铁捧《大吴律》高声援引,驳‘逾制’之诬;林文自礼部档案库取来谈判文书副本,与渊所持原件对质,印鉴丝毫不差。旧党构陷之谋,遂在铁证与律法前瓦解。此役非仅谢渊洗‘慢待君父’之冤,更立大吴朝堂‘证不虚设、律不妄用’之规 —— 萧桓沉毅听断,不为谗言所惑,显帝王审辨之明;谢渊率王瑾、李穆诸臣守正持据,协力破局,彰忠良担纲之毅。”
奉天殿的金砖浸着晨霜,鎏金殿柱映着烛火,那叠以青缎裹边的证据置于御案前,纸页间还留着岁月的痕迹:赎金账册的纸角磨得发毛,记着德佑年间筹措时的昼夜奔忙;谈判手札的墨痕深浅不一,藏着与瓦剌折冲时的字斟句酌;勘验报告的朱批清晰,凝着张启辨伪时的审慎;律法佐证的签注整齐,显着周铁引律时的严谨。每一页都载着德佑旧臣的忠勇,每一道印都烙着大吴的纲纪 —— 它们非仅戳破一时的谗言,更护得朝堂规制不坠、忠良之心不寒,为大吴中兴之局,立稳了清明的根基。
感世
巷末屠坊三尺刃,每伴寒宵济厄身。
囊贫未惜倾囊助,路遇岂辞溅血频。
绮帷士子怀珠玉,竟为浮名负好辰。
誓约纸上皆虚语,一旦功成弃故亲。
休言白屋无高义,冠盖岂皆为仁人。
千载古训今尚在,仗义多从陋巷伸。
奉天殿的朝钟未鸣,殿外的回廊已聚满官员,衣袍摩擦的窸窣声中,藏着不易察觉的暗流。谢渊立在廊柱旁,指尖轻按怀中的木盒 —— 里面是连夜整理的证据链,从德佑年的赎金账册到玄夜卫的勘验报告,每一份都用锦缎包裹,边角垫着棉絮,怕稍有折损。他喉间泛痒,却不敢咳 —— 昨夜为核对证据细节,只睡了一个时辰,此刻需保持最清醒的状态。
玄夜卫指挥使周显悄然走近,压低声音:“谢大人,石崇刚令徐靖带诏狱缇骑在殿外候着,若事有不顺,恐要借‘私藏先帝信物’为由拿陈默,您需多加留意。” 谢渊点头,目光扫过不远处的石崇 —— 石崇身着从二品镇刑司副提督朝服,正与吏部尚书李嵩低语,嘴角勾起的冷笑,在晨光中格外刺眼。
李嵩那边,正拉拢几位中间派官员:“待会儿周德发难,诸位若能附议‘证据存疑’,日后吏部考核,本官定会酌情考量。” 吏部侍郎张文垂着眼,指尖攥紧笏板 —— 他既怕违逆李嵩,又惧谢渊证据确凿,只含糊应道:“大人放心,下官会‘酌情’发言。” 其他官员也多是这般模棱两可,没人敢公然承诺 —— 谁都知道,今日之事,若站错队,便是万劫不复。
谢渊这边,王瑾、李穆、陈默、林文、张启、周铁已聚在一处。王瑾展开袖中户部账册副本:“大人,账册原件已请刘焕大人签字确认,副本上有户部印鉴,可防李嵩质疑‘私造’。” 李穆拍了拍腰间木匣:“大同密报拓本在此,张启大人已在上面标注篡改处,当庭便可比对。” 陈默按住靴筒:“玉佩残片与行踪记录都在,玄夜卫的押运记录也已备好,徐靖若敢发难,便让他看凭证。” 谢渊深吸一口气:“诸位放心,今日有证据、有律法、有人证,定能破诬。”
朝钟终于响起,官员们按品阶依次入殿,金砖上的寒气透过朝靴传来,谢渊却只觉心头滚烫 —— 他知道,这场对峙,不仅关乎自己的清白,更关乎德佑年间牺牲的兄弟,关乎大吴的江山根基。
官员们刚站定,御史周德便越列而出,撩袍跪地,声音带着刻意的悲愤:“陛下!臣有本奏!谢渊德佑三年身掌兵部,太上皇蒙尘漠北,他却缓于营救,坐视瓦剌索要割地,更私扣赎金,致太上皇多受半年苦楚!此等‘慢待君父’之罪,若不彻查,恐寒天下忠臣之心,更失百姓信任!”
话音刚落,石崇立刻出列,躬身附和:“陛下,周御史所言极是!臣近日查到,谢渊当年与瓦剌使者往来密切,却从未向朝廷报备,恐有‘私通’之嫌!” 李嵩也跟着开口:“陛下,谢渊兼领三职,权柄过盛,此次证据皆为他私藏,难保无伪造之嫌,臣请陛下令吏部、刑部联合核查,再定其罪。” 吏部侍郎张文想附和,却见谢渊目光扫来,终究没敢出声 —— 那目光沉静却有力量,让他莫名心虚。
殿内顿时议论纷纷,几位旧党官员也跟着附议,有的说 “谢渊确有私扣赎金之嫌”,有的说 “谈判文书从未见过,恐是伪造”。萧桓坐在龙椅上,眉头微蹙,目光扫过殿内:“谢渊,周德所言,你可有辩解?”
谢渊出列,躬身行礼,声音沉稳却清晰:“陛下,周御史所言,皆为不实之词!德佑三年之事,臣有完整证据链可证清白,恳请陛下容臣一一呈奏。” 周德立刻打断:“陛下!谢渊定是早有准备,伪造证据!臣请陛下先将其拿下,再查证据真伪!” 石崇也跟着道:“陛下,谢渊手握兵权,若让他当庭呈证,恐有不测!” 两人一唱一和,试图搅乱局面,阻止谢渊呈证。
萧桓却摆了摆手:“朕相信谢渊的为人,让他呈证。若证据不实,再治其罪不迟。” 周德与石崇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 他们没想到,萧桓竟如此信任谢渊。
谢渊上前一步,打开怀中木盒,取出第一份证据 —— 德佑三年的户部赎金账册原件,双手高举过顶:“陛下,此为德佑三年赎金调拨账册,原件存于户部档案库,昨日由王瑾大人依规调取,上面有户部尚书刘焕大人的朱批‘照发’,库吏的签收记录,还有瓦剌使者的签收回执,可证臣当年不仅未私扣赎金,反而筹措二十万两,按时交付。”
内侍接过账册,呈给萧桓。萧桓翻开账册,只见首页朱批鲜红,末尾瓦剌回执的青铜印鉴清晰可辨,上面用漠北文字写着 “已收赎金二十万两”,旁边还有林文标注的汉文译文。萧桓点头:“此账册确为户部原件,刘焕,你可确认?” 刘焕出列:“陛下,确为臣当年批办,账册记录无误。”
谢渊又取出第二份证据 —— 谈判文书,包括协议草案、萧栎监国时的批文、内阁议事纪要:“陛下,此为德佑三年与瓦剌谈判的完整文书,由礼部侍郎林文大人依规从礼部档案库调取。协议草案上有臣的修改墨痕,萧栎大人的批文写着‘依谢渊所拟,着兵部、礼部协同推进’,内阁纪要则记录了每日谈判进展,可证谈判是经朝廷批准,非臣擅自决定。”
林文出列佐证:“陛下,此文书确为礼部存档,臣已核对过印鉴,与当年记录一致,无篡改痕迹。” 萧桓翻看文书,见批文与纪要都有内阁官员的签名,心中已有数。
谢渊再取出第三份证据 —— 大同密报原件与拓本、张启的勘验报告:“陛下,此为德佑三年大同监军李穆大人呈送的‘大同兵虚粮尽’密报,原件由李穆大人从边镇旧营寻回,却被人篡改,添上‘谢渊拖延援兵’之语。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大人已核验,篡改处墨色与原件不同,拓本可作佐证。” 张启出列,手持放大镜与墨色卡:“陛下,臣可当庭核验,篡改处用的是油烟墨,而原件用的是松烟墨,且笔迹与赵武将军不符,确为后添。”
殿内顿时鸦雀无声,周德的脸色由白转青,嘴唇嗫嚅着,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 他没想到,谢渊的证据竟如此完整,连篡改的痕迹都被查出。
李嵩见势不妙,立刻开口:“陛下,即便证据为真,谢渊私藏先帝信物(玉佩残片)、玄夜卫记录,亦属‘逾制’!按《大吴律?吏律》,官员私藏宫廷信物,当以‘大不敬’论罪!” 他想借 “逾制” 之罪,转移焦点,为周德与石崇解围。
谢渊早有准备,取出第四份证据 —— 玄夜卫押运记录、陈默的死士身份证明:“陛下,玉佩残片是德佑三年太上皇亲手折给陈默统领,作为‘密信凭证’,非私藏;玄夜卫记录则是陈默统领的职责所在,有玄夜卫指挥使周显大人的批文,符合《大吴律?卫律》中‘玄夜卫死士可留存任务记录’的规定,非逾制。” 周显出列佐证:“陛下,此记录确经臣批准,符合规制,无逾制之处。”
李嵩仍不死心:“陛下,谢渊兼领兵部、御史台,既掌军政又掌监察,此次自证清白,恐有‘自监自证’之嫌!臣请陛下令吏部、刑部联合重审,确保公正!” 刑部尚书周铁立刻出列,手持《大吴律?诉讼律》:“陛下,按《大吴律》,官员自证清白时,若有第三方(如礼部、玄夜卫、刑部)佐证,便不算‘自监自证’。此次谢大人有林文大人(礼部)、张启大人(玄夜卫)、臣(刑部)及多位官员佐证,证据链闭环,无需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