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诛于科以安军心疏
(镇刑司副提督、兼领玄夜卫南司 石崇 谨呈)
破题
于科通敌谋逆,罪证昭彰,凿凿可据;边军人心浮动,哗变已起,危若累卵。若不速正典刑、诛此逆臣,恐致边镇连锁叛乱,北元乘隙入寇,社稷根基将摇。臣崇昧死请旨,愿斩于科以儆效尤,安三军之心、固邦国之本。
承题
窃惟我大吴立国有年,以边军为北疆之屏,以军纪为三军之纲。前玄夜卫副统领、大同卫总兵于科,荷陛下隆恩,掌边镇重兵,却怀二心、负国恩,私通北元、谋逆逼宫。今张家口叛军围万全卫、呼 “迎于将军”,非偶然之变,实乃于科党羽奉其密令而行 —— 此非臣一人臆断,乃镇刑司密探搜得通敌密函、宣府边将擒获叛军供认、玄夜卫北司侦得异动所共证也。
今陛下若念其旧功而优柔寡断,不诛于科,则边军必疑朝廷 “护奸纵恶”,将士必生 “忠奸无别” 之念。他日北元铁骑再至,谁复为陛下死守边关?京畿安危系于一线,故臣敢冒 “急刑” 之议,请速诛于科,以安军心、杜祸源。
起讲
《大吴祖训?军律篇》有云:“边将通敌者,凌迟处死;谋逆哗变者,族其家。” 夫边将手握兵柄,守疆土、卫生民,忠君报国当为第一要义。若怀异心、通外敌,则祸比胡骑更烈 —— 胡骑只毁城郭,逆臣却乱纲纪。
于科久掌大同卫,麾下旧部半遍边镇,却暗与北元使者往来,密约 “借边军哗变逼陛下释代宗、复其位”。此等大逆不道之举,若不严惩,何以昭示国法煌煌?何以统御三军将士?臣蒙陛下恩命,忝掌镇刑司,职在缉奸佞、护朝纲、肃军纪,不敢因于科 “曾守德胜门” 之旧功,废 “通敌谋逆” 之国法。谨列罪证三端,为陛下详陈,以明于科之罪不容赦。
入题
臣查于科通敌谋逆之事,一有密函为铁证:天德二年秋七月,北元使者巴图潜入京城,于于科府中书房暗格留密函,言 “若将军能借边军哗变,迫萧桓释代宗,吾等愿以战马三百匹、火药千斤相援,助将军掌京营兵权”。此函为镇刑司密探连夜搜获,函中字迹经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核验,确为于科手迹;函末所盖 “于科私章”,乃元兴帝昔年赐于科 “忠勇” 之章,印文为 “于氏科印”,独此一枚,绝无仿造可能 —— 此罪证一也。
二有叛军供词为确据:张家口叛军为首者赵小五,本大同卫前哨探,曾随于科戍边五载,为于科心腹。宣府边将擒获赵小五后,其供认 “去年冬于科召吾入府,授密令:‘他日若吾遭难,汝可率旧部围宣府卫,呼 “迎于将军”,逼朝廷释吾’”。此供词已录于镇刑司档册,赵小五按指印为凭,监押官三人在场见证,无逼供、无篡改 —— 此罪证二也。
三有边军密报为隐患: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递报,言 “大同卫、宣府卫将士中,近有于科旧部聚议‘朝廷冤屈于将军’,甚者私藏兵器、暗通消息”;万全卫守将亦奏 “叛军攻城时,有边军士卒隔城呼‘勿伤赵头领’,显有呼应之迹”。若不速诛于科,此等异动必蔓延,边镇三卫恐相继哗变 —— 此隐患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