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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1/2)

杀死一个人很容易,杀死一个鬼却很难。

让一个生灵形神俱灭是极重的罪孽,非十恶不赦恶贯满盈之徒享受不到这个待遇。处死一个鬼魂必须经过七十二司会审一致通过,只要有一个反对票就不能施行,哪怕是在地府只手遮天以独|裁铁血闻名的十殿阎君也没有这个权力。

从技术层面来说,要完全毁灭一个人的神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三界之中仅凭一己之力能做到的不会超过三个,连阎君的修为都要差上那么一点。

“那你说的灵魂粉碎机到底是什么东西?”刚到地府的楚翘问过白薪。

“哪有什么灵魂粉碎机,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其实是养在黄泉底下极刑司里的一条万年灵蛟,能够吞食魂魄,”白薪的眸光微不可察地一闪,“算起来它上次进食还是一千多年前,为了这个PETMA(善待神话动物组织)三天两头跑到阎君楼下打横幅示威游行呢。”

“不过呢...”白薪说话向来是要卖个关子的,“听说这一代的魔君秦明是个发明小能手,创造出了一种能灭人神魂的咒术,可以重复死亡过程,缺点是操作复杂,成功率低,所以一直都没有投放市场。”

“呃...为什么呢?”

当时楚翘心心念念的都是白薪手里的肥鸡腿,听得心不在焉,时隔三年,竟然想不起来他究竟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方才失去意识的时候,她以为自己眼前一黑就会魂飞魄散,可是那感觉只维持了短短的一瞬,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常乐连同他的公寓都消失了,她发现自己身处的地方变成一个屋顶露台。

“让你久等了。”

楚翘蓦地回头,就看见常乐端着两杯就推开她身后的玻璃门向她走来。

三年前的常乐没那么瘦,脸上还带着点稚气。

楚翘不由自主地迎上去,从他手里接过一杯酒,朝他嫣然一笑:“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看风景啊。”常乐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揽着她的肩头往栏杆走去,“晚上这里视野特别好。”

“真漂亮。”她靠在栏杆上顺着常乐的目光望向远处的江面,外滩的景观灯已经熄了,大约时候已经不早了。

他们俩的对白、表情、动作都和三年前分毫不差,这一切本来就是已经发生的事,她现在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不由自主地把三年前的剧目再上演一遍。

她喝了口杯中酒,酒体丰满,单宁柔顺,常乐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是这杯酒还是三年后的那碗长寿面都那么尽善尽美。

记忆的闸门一打开,三年前的一幕幕像漫天纷飞的碎纸片,她已经懒得一片片捡拾起来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那些吻,那些温柔的抚触,那些醉人的情话,那些留在她身体和心上的印记,纵使都是虚的假的,却到底是擦不掉了。

“常乐,我真的很喜欢你,”她听到自己甜蜜含羞的声音,“我想过了,四叔现在虽然反对,但是他从小最疼我,时间长了一定会松口的。”

“他不会松口的。”常乐把酒杯放在一旁的小圆桌上,玩味地望着她的双眼道,“而且我父母也不可能接受你。”

“你昨天不是还说...”她满脸诧异,“为什么?”

“楚翘,你为什么喜欢我?”常乐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看着远处的一栋大楼。

“有什么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就像我接近你也是有原因的。”他再转过脸的时候原本温暖的笑容变得诡异起来,“你是我们常家的仇人。”

“我本来有个哥哥,比我大两岁,可惜他五岁的时候死了,”他的声音出奇平静,“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楚翘?”

楚翘的手心开始冒汗,就像小时候每次被老师点名回答她不懂的问题,她下意识地摇摇头。

“我哥哥是被人绑架的,我爸那时候手上正有一笔大买卖,在生意和儿子之间,他选择了生意,因为晚付了一天赎金,绑匪把我哥哥撕票了,不过反正他还有个儿子。”常乐嘴角的弧度一点一点加大,“你大概也猜到那绑匪是谁了吧。”

“怎么会这样......”三年前心上那重重的一击时至今日感觉仍那么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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